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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山西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的公示

2020-09-09 11:29:03来源:农机处作者:农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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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有关规定,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制定了生物质燃烧供热设备专项鉴定大纲,经专家审定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8日至9月15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
  联系人:孙文清 0351-8235233,邮箱:sxnynctnjglc@126.com
  李  敏 0351-6261353,邮箱:1041161698@qq.com
  特此公示。

  附件:农业机械专项(生物质燃烧供热设备)鉴定大纲(公示稿)

 附件:农业机械专项(生物质燃烧供热设备)鉴定大纲(公示稿)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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