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规定,我厅组织制订了《茶叶揉捻机组》等4项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和《畜牧用车辆消毒(清洁)设备》专项鉴定大纲修改单。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大纲文本可在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上全文查阅。
特此通告。
附件:湖北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和专项鉴定大纲修改单(目录)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
湖北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和专项鉴定大纲修改单(目录)
特别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