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
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恢复江苏银华春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部分产品
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晋
农机装函〔2021〕2号
各市、县
农机局(中心),各有关企业:
5月21日,农业农村部
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发布《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暂停部分
农机生产企业补贴资格的通知》(苏农便[2020]77号),我省按规定进行了联动处理,暂停了江苏银华春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华春翔公司)所有产品在我省的
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同时,要求有关市组织所辖县进行调查处理,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9月30日,农业农村部
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发布了相关违规行为原发地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江苏银华春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
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的处理通报》(苏农便〔2020〕218号),取消银华春翔生产的1GKN-200型、1GKN-230G型、1GKN-250G型旋耕机
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恢复银华春翔、连云港苏连、连云港亮化其它被暂停的
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资格,同时,对被取消
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产品,在暂停前已销售并已录入
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产品,经所在地
农机主管部门审核,符合要求的
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可继续按规定办理补贴手续。
目前,暂停期已满,发现违规行为的市报告,银华春翔公司已整改完毕,对不合规机具整改合格,对有关补贴资金损失退缴完毕,并协调处理相关纠纷,还有一部分市报告尚未发现违规行为。
近期,银华春翔公司按规定递交了承诺书、申请书,参照违规行为发生地做出的处理结果,及企业的书面报告情况,根据部省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发文之日起,采取与违规行为原发生地保持一致的处理措施。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