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我省在组织专家对2021年第三次企业自主投档产品形式审核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的产品涉嫌存在投档违规行为。依据《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研究,拟对部分企业的产品作出处理(详见附件)。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要求,本次约谈采取书面答复的方式。请相关企业对拟处理意见于2022年1月20日前书面答复,并提供外省投档评审截图,有关资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我处邮箱。我厅根据书面答复意见,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予答复者,视为同意拟处理意见。
联系电话:027-87669961,
邮箱:hbsnjhc@163.com。
附件:湖北省2021年第三批
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企业拟处理意见
2022年1月13日
附件
湖北省2021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企业拟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