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
农机生产企业:
为规范实施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准确掌握机具基本构造、使用性能等情况,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10月21日和12月29日第三、第四批次投档审核通过并通告的履带自走式旋耕机、插秧机及差速转向履带式拖拉机三个重点机具开展现场演示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示相关事宜
2022年10月21日和12月29日第三、第四批次投档审核通过并通告的履带自走式旋耕机、插秧机及差速转向履带式拖拉机三个重点机具,须在广西区内进行现场演示后,方能获得
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生产企业应提供机具的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演示机具的安全性、真实性负责。开展现场演示评价时,应演示的功能须现场演示,未作现场演示的功能不用做出评价。现场演示评价不收取任何费用,相关机具运费等其他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演示时间和试验地点
2023年3月16?17日,地点:百色市平果市太平镇炮烈村委甲田
农机合作社水稻育秧中心。
三、演示项目及评价指标
(一)核对样机发动机铭牌、型式核准证书等材料,应与企业自主投档参数一致。
(二)选择相邻试验地块,试验前进行田间调查测定,确保各样机试验条件基本一致。试验前清理地块中影响正常作业的异物。
(三)试验开始前,允许各企业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参加试验的样机进行调整和保养,样机达到正常状态后进行测试。试验过程中,不允许再对样机进行调整。企业自带的驾驶员应操作熟练,无特殊情况下不允许更换驾驶员。
(四)在达到样机作业小时生产率的条件下,对样机进行实地作业演示,由现场演示评价专家组对样机的作业能力、作业质量、通过性进行打分评价。
(五)评价内容:
履带自走式旋耕机现场演示评价指标
插秧机现场演示评价指标
差速转向履带式拖拉机现场演示评价指标
每台样机只进行一次试验,未达标的样机允许复测一次,已达标的样机不再进行第二次试验。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农机中心产业发展部联系。联系人:梁泉,联系电话:0771-3141170。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