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生产企业:
根据《2021?2023年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计财〔2021〕8号)《2021-2023年厦门市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参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福建省2021-2023年
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2023年第三批)的通告》,对符合我市政策规定的补贴机具产品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审核,同时对我市投档的市级财政资金
农机购置补贴的产品信息进行形式审核,分别形成《中央财政资金
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2023年第四批)》、《市级财政资金
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2023年第四批)》的公示稿(详见附件1、2),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与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20日-11月27日止,公示期间如有意见,企业可通过传真或邮寄函件等方式反馈(需加盖公章),所反映的意见应真实客观、实事求是。
联系人:厦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农机监理执法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702号
电话:0592-2277210
传真:0592-2275597
二、有关要求
(一)公示期间,请企业认真核对产品信息,若发现信息有误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我局报告,未报告的,视为企业已核实无误。待产品信息正式公布后,因信息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公示的产品信息,若存在被
农机管理部门取消或暂停补贴资格、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有质量投诉或举报未处理完结、证书撤证注销等情况,相关企业应主动报告,否则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
1.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2023年第四批)
2.市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2023年第四批)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0日